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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使你們結婚了,即使你們住在一個獨立的小房子裡面,
她仍然是我的女兒,我仍然是她的母親,我們之間的愛,也永遠不會消失。
既然我不是要賣女兒,而你,也不可能買得起。
我跟我的女兒,仍然要像以前那樣互動,那樣相愛。
你們是立下婚約,婚約是宣示兩人要彼此相守,而不是簽訂某一方的奴隸條約。
所以,我也要你承諾,用對待一個人該有的態度對待她,不是把她當成佣人或奴僕。
你會難過的事情,她也會難過。
你會感到疲憊的事情,她也會感到疲憊。
請以體貼你自己的方式,來體貼她。
我仔細想了想,我還是想要一樣聘金。
那就是你的心,願意用良善、同理心、無限的愛,來對待我女兒的心。
雖然,我的女兒現在只有三歲,不過,我相信總有一天你會看到這篇文章的。
我怕等你來提親時,我已經老邁的想不起這些話了,所以先寫在這裡。
請你準備好那份聘禮──你的心。
各位親愛的你:
有女兒的人,相信看到這一段話時,是否也心有戚戚焉...
若我的寶貝,哪一天真的找到可以長相廝守的對象時,我想我們也會說出相同的話,希望他會當她是稀世珍寶一樣疼惜。
附註: 若已婚男士看完這一篇,別忘了在家的那位老婆大人,也是人家的女兒喔 !
敬祝:
健康、平安、喜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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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感人勵志故事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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